Chong Eng

for the people of Bukit Mertajam & Malaysia

民主行动党全国妇女组主席兼大山脚区国会议员章瑛于25-2-2010发表之文告:

English statement here

我全力支持全国银行雇员职工会NUBE)促请政府修改1955年劳工法令,将私人界职员享有的60有薪产假增加至90天的签名运动。

90天有薪产假的要求完全符合国际劳工组织(ILO)所规定的标准。我们的东盟邻国柬埔寨,印尼,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和亚洲国家如中国,韩国,印度和伊朗都依循90天有薪产假的标准。自2009年起,民联执政的雪州政府也已经实施了90天的产假。

我们的社会一直认为生育和抚养孩子是个人的事。事实是,儿童是国家未来的领导者和人力资源,也是国家对未来的无价投资。因此,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雇主和整个社会都必须正视生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以确保我国可以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为了使我们的员工可以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政府必须开始采取措施,执行国际标准,给予工人们更多的社会保障,尤其是面对较高风险被歧视的妇女员工

人力资源部应该刻不容缓地把产假天数增加至90天,并推行保障两性和父母权益的政策,包括托儿所服务,杜绝性骚扰的法律,实施人人平等的法律和合理的工资等。若马来西亚的员工无法跟其他高收入国家的劳工一样享有标准的福利,那么我国首相纳吉让大马成为高收入国家的愿景也只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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